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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概念和类别

2018年7月26日  深圳房地产证券化律师   http://www.lbwzo.com/
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支票可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保付支票、转帐支票。

记名支票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付给某人”,“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这种支票转让流通时,须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须由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抬头一栏注明“付给来人”。这种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须在背面签字。

划线支票在支票的票面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

转帐支票发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载明“转帐支付”,以对付款银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文章来源:深圳房地产证券化律师
律师:廖彬[深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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