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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的套利原理

2018年6月1日  深圳房地产证券化律师   http://www.lbwzo.com/
  针对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之间、股指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的不合理关系进行套利的交易行为。股指期货合约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和约,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沪深300)维持一定的动态联系。但是,有时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会产生偏离,当这种偏离超出一定的范围时(无套利定价区间的上限和下限),就会产生套利机会。利用期指与现指之间的不合理关系进行套利的交易行为叫无风险套利(arbitrage),利用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不合理关系进行套利交易的称为价差交易(spread trading)。

  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套利原理

  指投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和相对应的一揽子股票的交易策略,以谋求从期货、现货市场同一组股票存在的价格差异中获取利润。

  一是当期货实际价格大于理论价格时,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买入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称为“正套”。

  二是当期货实际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卖出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称为“反套“。

  例:不付红利股票的期货套利

  设某股票报价为30元,该股票在2年内不发放任何股利。若2年期货报价为35元(出于举例方便考虑,现实中基本上不存在2年期的期货合约),则可进行如下套利:

  按5%年利率借入3 000元资金,并购买1 000股股票,同时卖出1 000股1年期期货。2年后,期货交易合约交割获得现金3 500元,偿还贷款本息3 307.5[=3 000*(1+0.05)^2]元,盈利192.5元。
文章来源:深圳房地产证券化律师
律师:廖彬[深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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